陈槐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搬迁支持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与省发改委进行了会商,综合省发改委的会办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缺口资金的问题
(一)关于政策性变化形成的刚性增量资金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补偿投资中相关因政策变化形成的刚性增量资金,如当前我省发布的区片地价与原规划中按16倍年产值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的价差形成的增量资金等,省政府已经协调并予以解决。
(二)关于对口支援
根据我局了解,省政府对永州市政府上报的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对口支援方案,已安排省发改委制定细化方案后再上报审议。请永州市和江华县政府加强与省发改委汇报衔接,以便对口支援方案尽快上报省政府审议。
二、关于后期扶持人口申报的的问题
为积极推进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其后期扶持人口的申报工作。2015年,在已超过国家水利部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情况下,我局积极向上沟通协调,将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先期搬迁的7326名移民纳入了后期扶持范围。2016年,我局经省人民政府核准,已向水利部申报了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指标11282人。目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对我省汇总申报后扶人口指标进行审核确认。
三、关于将涔天河扩建工程移民纳入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的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下放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5〕2480号)精神,从2015年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不再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进行审批。基于此,省移民局与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移函〔2015〕222号),省移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水库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对接工作的通知》(湘移明电〔2015〕36号)。上述两个通知均明确要求各地移民部门加强与发改、扶贫等部门衔接,将符合避险解困条件的移民纳入到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统筹实施。目前我省尚未单独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今后的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四、关于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有关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的问题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16〕2号)明确,省财政厅扩大市县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统筹安排的自主权。自2016年起,市县政府对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统筹整合扶贫专项与农村危房改造、山洪地质灾害、水库移民、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等涉农资金,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的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
五、关于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专项贷款等方式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问题
国家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在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政策工具、拓展融资渠道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建设资金保障能力。我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为480亿元,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发改地区〔2015〕2769号)明确的资金渠道,包括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8亿元和长期政策性贷款282亿元。
感谢您对移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省移民局搬迁安置处
联系电话:0731—8549507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永州市人大常委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