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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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6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和落实机制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专题研究和统筹安排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局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局党组总结了201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研究制定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逐项进行了部署安排。会后,我们通过湖南移民网站发布了2016年度全省移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二)加强法制学习,率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连同志四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局党组全体成员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通过学习,局党组切实调高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局法制机构健全,设立政策法规处,配置6个在编岗位。今年,我局政策法规处加强了法制队伍建设,多次组织全处干部进行法制专题学习,三次派员参加了水利部、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移民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力争建设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知识机构合理的法制干部队伍。

(四)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年初,我局制定了《全省移民系统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5月份,我们对14各市州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半年度考核。11月份,我们对本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在各个市州开展了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

    (五)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今年我局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5条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如“省移民局举办全省移民局长专题培训班”、“省移民局对局机关现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省审改办的通知要求,我局就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征求意见表中关于取消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反馈了意见。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我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事项已被取消。

(二)明确了省局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根据《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我们将“100万元以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及竣工验收”等6项原由市州报批的权限直接下放到试点县,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提高政府立法参与度。我局认真及时地完成了省政府法制办及其他单位有关制度规定意见征求反馈工作。一是就省政府法制办草拟的《湖南省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方案(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向省政府法制办反馈了意见建议;二是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了意见建议;三是就我省“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政策汇编”向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反馈了意见建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等制度。今年,我局政策法规处对搬迁安置处负责拟定的《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和后期扶持处负责拟定的《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二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今年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的“省直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在局机关内部进行了通报,确保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继续执行。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局制定了《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我局认真梳理,细化了局机关1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4项听证事项,实行了目录化管理,并在移民网站发布。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我局原制定的《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使我局行政决策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今年,我省移民系统各级移民部门共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10余次,多数听证会认真执行了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公开反馈听证意见等规则。其中邵阳市绥宁县就秀水水库移民安置规划举行了听证会。我局派员赴邵阳市绥宁县进行了现场指导。该案例听证效果好,化解了移民多次组织进省上访的维稳难题,成为今年全省移民系统听证会典型案例。

(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聘请了2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建立了以政策法规处为主体、外聘律师配合的法律顾问队伍,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五)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今年我局政策法规处对我局签订的6份合同进行了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据《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通过制度有效预防和制止了行政裁量权的滥用。

(二)严格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今年7月,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了前期报名和网上模拟考试等准备工作。1128日,全局共有42名同志参加了省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其中38人通过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0%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权力的制约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处室和岗位,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解与制衡,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了内部流程控制,防止了权力滥用。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定时收集和及时答复“局长信箱”、“依申请公开”和 “问政湖南”3个互动栏目的群众来信,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来,共回复局长信箱11件、问政湖南11件、电子政务大厅4件,办理建议提案15件,来信群众和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情况比较满意。

(三)加强了审计监督。今年我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了审计工作效能,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完善审计整改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我局的大力推动下,今年全省移民系统各个市州都进行了财务内审的自查自纠。我局财务处对14个市州21个县市区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我局稽察处对14个市州21个县市区落实移民后扶政策情况和在建水库移民安置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向审计和稽查中存在问题的的县市区移民局下发了整改通知,并对问题严重的县市区移民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加强行政监察。今年我局纪检监察室配合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移民系统内干部失职渎职行为,重点查处了郴州市移民局、道县移民局、保靖县移民局部分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切实抓好主动公开。今年,我局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依托省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和湖南移民网等载体,大力推进审批事项、财政信息、资金项目等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截至11月底,分别在省政府信息平台和湖南移民网发布信息98条、274条,涉及规范性文件、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年度计划、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绩效评价、惠民政策等信息。同时,在全省移民系统大力推进阳光政务行动,移民资金项目一律实行“县上网、村上墙”。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在湖南移民网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开通了现场申请、数据电文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认真梳理申请事项,及时协调职能处室,严格程序回复移民诉求,对应公开事项及时公开,不予公开的申请依法告之,做到了依法有据、规范有序。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0多件,涉及移民安置规划、实物补偿、移民政策等13个类别,均依法依规予以书面答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矛盾机制。今年,我局拟定并与各市州签订了?2016年度市州移民稳定工作责任书?,对稳定工作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且进一步推行了信访稳定月报告工作制度和半年通报制度。同时,我局制定了《2016局领导接访日安排表》,全年局领导共接待移民上访20余批次。“一票否决制”、我局局领导接访制、月报告制、半年情况通报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推行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移民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9件,其中代表省政府应诉的案件2件。我局积极与法院、省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了行政诉讼案件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工作。一是做好了涔天河扩建工程淹没小水电之一富华水电公司状告省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应诉工作。为取得案件的胜诉,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召集永州市、江华县政府及移民部门分析研判案情,并多次向省政府和法制办汇报案情,积极争取支持。5月份,我局会同法制办就本案的相关情况与省高院、长沙市中院进行了协调、沟通。519日,长沙市中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富华水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接到省高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我们及时拟定了上诉审的《答辩状》,并多次向法制办汇报,商议对策,为二审开庭做好了准备。二是做好了龙良群等60移民状告省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应诉工作。我们就该案件的相关情况多次与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并派员参加了本案的两次开庭。长沙市中院已就本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三是做好了涟源市白马镇田心村村民石梓林状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我们按雨花区法院的应诉通知要求,提交了答辩状和证据,并参加了庭审,庭审后并多次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4月份,雨花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又向长沙市中院提起上诉,长沙市中院判决维持原判。四是做好了托口电站部分移民杨小荣、袁先超、张杰等6人状告我局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24案的应诉准备工作。按雨花区法院的应诉通知要求,我们及时提交了答辩状和证据,做好了应诉的前期准备工作,该案已于628日开庭,我们会同律师和办公室参加了庭审。庭审后,我们多次与主审法官就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沟通。雨花区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五是做好了托口电站移民袁先超、曾庆文状告我局信息公开答复内容违法的2个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我们及时向雨花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并就案情与主审法官进行了沟通。雨花区法院暂定对这2个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为更好地规范我局行政应诉工作,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了局机关各处室及相关人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各处室依法行使职权。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一是我局出台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二是我局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信访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和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今年以来,省、市、县移民局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移民服务的前沿“窗口”,联系移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和完善了“规范服务、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本年度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一是做好了局机关干部学法工作。根据省委法治办和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完成了2016年度学法任务,并根据省委法治办的时间安排,参加了学法考试。所有干部职工均通过了考试。二是举办了行政执法知识专题培训。今年4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移民安置工作培训会”。会上,我局政策法规处宋选宝处长做了题为“以移民政策法规为准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移民”的专题授课。讲座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对提高全省移民干部法治素养、促进依法移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高度重视法治实践和法制宣传。我局编印了《移民条例100问》,以浅显易懂的提问答问的方式宣讲了移民政策,内容几乎涵盖移民部门执法的所有政策依据。我们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群众进行了广泛发放。

2016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强,缺乏依法行政程序理念,不愿手中的权力受到更多的制约。二是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县市区移民部门违法作为或不作为现象严重,我局执法监督力度不够。三是部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部分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合同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2016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也有了新的提高。2017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湖南”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效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求真务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明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为推动全省移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