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为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7〕46号)精神,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抓督促、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的领导工作机制,层层推进工作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处室要根据考核指标分工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详见附表)。对工作任务完成好、情况反馈效率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强导致考核指标任务不落实被扣分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处室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三、抓好督促落实。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考核指标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11月30日前,各处室(中心)将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和佐证资料报政策法规处;12月10日前,政策法规处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自查自评,由党组审定后报省法制办。
附件:2017年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任务责任分工安排表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