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移民局(办),各处室、中心:
根据水利部移民局《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移审计〔2013〕30号)、省移民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移发〔2012〕6号)精神,和2016年第四次党组会议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全省2014—2015年度在建水库淹没补偿资金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省局移民培训中心、经济服务中心2015年度财务收支。
二、审计内容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县级报账制执行情况;历年内部审计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审计对象
(一)常规审计。省局委托市州移民局审计64个县市区,省局抽查审计其中的20个县市区,并对衡南、资兴、泸溪3个县市进行重点审计。具体审计对象如下:
长沙市:岳麓区、浏阳市、宁乡县。
株洲市:天元区、荷塘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
湘潭市:湘乡市、韶山市。
衡阳市: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常宁县、雁峰区、衡阳县。
邵阳市:邵阳县、绥宁县、大祥区、双清区、隆回县、洞口县。
岳阳市:岳阳县、平江县、云溪区、经开区、君山区。
常德市:德山区、津市市、临澧县、澧县、汉寿县、安乡县、石门县。
张家界市:慈利县、武陵区。
益阳市:资阳区、高新区、安化县、南县。
永州市:祁阳县、零陵区、双牌县、东安县、蓝山县。
郴州市:资兴市、桂东县、苏仙区、宜章县、北湖区、安仁县。
娄底市:涟源市、经开区、新化县。
怀化市:洪江市、洪江区、麻阳县、溆浦县、鹤城区、中方县。
湘西自治州:古丈县、永顺县、保靖县、泸溪县。
(二)专项审计。沅陵、辰溪县2014年度避险解困资金;省局移民培训中心、经济服务中心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四、审计方式
全省移民资金内部审计采取“县自审、市主审、省抽审”的方式。
(一)委托市州对所属64个县市区进行常规审计。由市州制定内审工作方案,组织本市内审人员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县市区交叉审计。
(二)省局对20个县市区进行抽查审计、并对3个县市区进行重点审计,按照“资金财务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主审、内审专家参与”的方式进行。省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抽调部分市州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及内审专家参与,实行跨市州交叉审计。
(三)专项审计由省局财务处组织相关职能处室人员和内审专家进行。
五、时间安排
(一) 4月底前市州移民局将内部审计方案报省局备案。
(二)4月至8月市州移民局完成对县市区的内部审计,9月底前将审计结果上报省局,12月底前将各县市区审计整改情况上报省局。
(三)5月至10月省局进行抽查审计,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市州审计结果下发整改通知书。
(四) 5月至8月省局进行专项审计,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六、审计成果运用
(一)内部审计整改通知书下达到被审计单位、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二)审计结果作为省对市州(县市区)、市州对县市区年度移民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屡查屡犯的问题,以及审计后整改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性质严重的移交当地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各级移民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审计,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2016年度移民资金内审工作圆满完成。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