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维护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最后一天为局领导接访日;
2、局领导接访日前一个星期,由信访接待室负责通知各市州做好相关工作;
3、局领导接访日,所分管处室和信访接待室派员参加,做好记录;
4、接访人员应认真做好当天来访移民的接访工作,并根据需要,指示和参与当天来访者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处置;
5、凡因出差、休假等特殊情况能按时接访的,应事先衔接为替代接访人员,归位后要及时了解情况,并跟踪、督促落实其信访事项;
6、负责将接谈情况及时、认真、详细的记录,做好政策解答工作,重要、重大来访的情况能够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作交办函处置;
7、负责接访日当天群众来访情况的分析、通报工作。随时掌握群众来访情况特别是老上访户、赴京上访户和集体非正常上访情况,与相关处室和市州移民机构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接访有关情况;
8、下班时负责安排参与接访人员清理滞留在接待室的上访人员。
时 间 |
接访领导 |
陪同接访处室 |
处室负责人 |
备 注 |
3.11 |
童康宁 |
法规处 财务处 |
周娟华 王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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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
黄善保 |
后扶处 |
郭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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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彭善喜 |
规划处 |
王胜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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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
杨北伟 |
安置处 |
王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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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 |
胡卫兵 |
机关党委 监察室 |
伍一生 周群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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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颜向阳 朱福安 |
办公室 |
陈其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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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
童康宁 |
法规处 财务处 |
周娟华 王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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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
彭顺喜 |
规划处 |
王胜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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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杨北伟 |
安置处 |
王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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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
胡卫兵 |
机关党委 监察室 |
伍一生 周群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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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局领导接待日为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五,局领导、分管处室负责人一同参加接访,信访室派员作记录
2、接待地点设一楼信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