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移民局:
2016年6月20日至25日,我局派出稽察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账、现场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你市湘阴县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稽察。现将稽察情况和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移民工作。新的移民后扶政策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部署移民工作,相继出台了移民人口动态管理、移民资金管理、移民项目管理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2010年至今,县委书记坚持每年春节上班第一天到移民大乡杨林寨乡慰问干部群众,调研发展、稳定大计,连续多年将该乡的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县四大家专题研究移民工作7次,并形成会议纪要,解决了一批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县移民局人员与机构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了移民工作正常开展。
(二)移民后扶政策基本落实。湘阴县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移民后扶政策,配套出台了《湘阴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稽核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全县核定后扶人口33487人,后扶人口的动态管理步入常态化,直补资金按季足额以“一卡通”形式发放,直补发放面达到76.8%。
(三)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年完成渠道疏浚硬化衬砌27.5千米,公路硬化维修47.6千米,新建改建公路桥梁2座、排灌站7座216千瓦,山塘清淤扩建12座,环境整治62处,绿化美化500平方米,管网建设5000米,低压线路改造2千米,学校改造1300平方米;新建改造村级卫生室1200平方米,新建改建村文化室500平方米,新修污水处理工程1处、垃圾池1处,解决了杨林寨乡移民安全饮水问题;堤坝建设0.3千米,新农村建设项目2宗,受益移民共192474人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移民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全年新建扩建蔬菜基地累计18600亩,扶持合作社精养鱼池2000亩,扶持企业8宗。结合移民智力培训,发展和壮大移民产业,对杨林寨乡5个村进行连片规划、连片扶持、连片发展,形成全乡蔬菜连片基地,对该乡的产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五)项目资金管理得到加强。移民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和县级报账制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施工单位填写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经项目所在地村、乡镇签字盖章后,由移民局工程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具意见,主管领导审核,局长签批。推行移民项目民主化建设管理试点,在杨林寨乡沅潭村、东合港村进行民主化建设试点,探索管理新模式,提高了项目实施效益与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了移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移民区大局基本稳定。针对杨林寨乡老龄移民攀比政策上访现象,湘阴县制定了杨林寨乡系统帮扶、综合治理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通过宣传政策、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实行救助到村、干部联村,及时解决移民诉求,移民区大局趋于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移民政策执行不严格
将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安排至非移民区。湘阴县在2015年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湘移计〔2015〕7号)中安排非移民区项目6个,资金76.12万元。如:三塘镇谢坪村塘坝建设、东塘镇伍家墩村机埠改造等项目。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湘财综指〔2015〕16号)中安排非移民区项目2个,资金30万元。如:岭北镇伏家村道路硬化、湘滨镇庄家村道路维修项目。以上情况不符合国发〔2006〕17号文关于“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的规定。
(二)规划计划管理不规范
规划对计划的指导作用不强,存在年度计划与规划不相衔接的现象。湘阴县2015年度移民后扶基金项目计划安排项目33个、资金472.62万元,经比对《湘阴县大中型水库2011~2015年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表,其中有23个项目、资金373.62万元属规划外项目,规划外项目资金占该计划总资金的79%,不符合《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第十二条关于“经批准的规划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的规定。
(三)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1.项目前期工作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无设计文件。如:杨林寨乡沅潭村黄太港蔬菜种植(湘移计〔2015〕10号,投资20万元)及东合港机埠建设(湘移计〔2015〕6号,投资16万元)、樟树镇金山村塘坝去污工程(湘移计〔2015〕6号,投资8万元)等项目。不符合《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7号)第十九条关于“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才能进行初步设计……移民资金5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可简化为初步设计一个阶段,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行业规程规范进行编制”的规定。二是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前期工作未报上级移民部门审批。如:牛市港机埠建设(湘移计〔2015〕18号,投资150万元)。不符合湘移发〔2010〕7号文第二十条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权限。移民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由省移民局审批”的规定。
2.项目验收不规范。一是移民工程项目验收无验收结论。如:东塘镇青竹村公路建设(湘移计〔2015〕10号,投资20万元),验收时未评定该工程是否合格。不符合湘移发〔2010〕7号文第三十一条关于“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单位应签署项目验收鉴定书”的规定。二是生产开发项目无验收资料。如:金龙镇新塘村蔬菜基地建设(投资10万元)、杨林寨乡沅溏村黄太港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投资10万元)等项目。不符合湘移发〔2010〕7号文第二十八条关于“项目竣工验收具备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的规定。
(四)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
1. 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存在将资金违规拨付移民工程项目部现象。如:2016年1月01-01-009#凭证,列支杨林寨乡沅溏村黄太港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款20万元,资金拨付至湖南省湘阴建筑安装总公司移民工程项目部。报账附件为移民工程项目部在税务局代开的建筑发票、资金拨付审批单、工程合同、实施方案,无项目验收、工程预决算等资料。2016年2月01-02-0001#凭证,列支杨林寨乡黄太港村蔬菜基地建设款30万元,资金拨付至湖南省湘阴建筑安装总公司移民工程项目部。报账附件为移民工程项目部在税务局代开的建筑发票、资金拨付审批单、工程合同、实施方案,无项目验收等资料。另县移民局拨付至“湘阴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财县管乡用户”账户123万元。以上情况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湘财综〔2009〕30号)第四条关于“不得将移民资金交移民项目工程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转拨、核算”的规定。
2.后扶直补资金发放滞后。经查阅直补资金计划,并抽取移民户存折发现:省财政厅指标文下达2015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直补资金时间分别为4月24日、8月17日、9月11日、9月17日,县移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资金的时间分别为6月11日、9月16日、11月24日、12月11日;杨林寨乡牧羊港村戴伯村、戴龙忠等移民直补资金存折反映的时间分别为7月31日、11月9日、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31日,县移民局从申请到拨付分别用时50天、54天、44天、50天,均超过规定的15天时限。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湘财综〔2009〕30号)第十六条 关于“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直补名册,以银行‘一卡通’形式按季度及时将资金发放给移民”的规定。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稽察之日,湘阴县移民局结余各类后扶资金共计2367.99万元,剔除结余资金中2016年度财政预拨资金1575万元(湘财综指〔2015〕12号文874万元、湘财综指〔2015〕107号文701万元),实际结余资金792.99万元,该结余额为2006年以前年度往来暂付款项。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湘财综〔2009〕30号文)第二十五条关于“移民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暂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4.资金拨付审批不规范。
(1)湘移计〔2015〕3号文下达农盛蔬菜种植基地项目后扶资金50万元,该项目合同为湘阴县移民局与农盛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2015年2月13#凭证,湘阴县移民局凭杨林寨乡移民办开具的往来结算收据拨付50万元,经延伸稽察该乡移民办该笔收入的对应支出,以连号收款收据拨付农盛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4万元、洞莲宏发无公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13万元、滨杨水稻机械化生产专业合作社10万元、合湖蔬菜专业合作社10万元、杨林寨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3万元、伍华清个人10万元,以上共计6笔,资金合计50万元。
(2)2016年1月01-01-004#凭证,列支金龙镇新塘村蔬菜基地建设款10万元,资金拨付至刘琛个人账户。报账附件中土地流转合同承包方为新塘村村委会,流转合同无村委会公章;凭土地流转合同、县移民局与刘琛签订的工程合同、资料审批单及刘琛在税务局代开的工程建筑发票进行资金拨付,无项目验收资料。2016年1月01-01-0005#凭证,拨付杨林寨乡合湖村蔬菜种植款13万元,资金拨付至湘阴县合湖蔬菜专业合作社账户。报账附件中县移民局与合作社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注明为蔬菜大棚建设,无项目验收资料、物资采购等资料,财务凭土地流转合同、工程合同、资金审批表及合作社在税务局代开的建筑发票进行资金拨付。
以上情况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湘财综〔2009〕30号) 第十七条关于“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计划、工程合同、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情况及有效凭据审定拨付金额,并将款项通过银行转入施工单位账户”的规定。
5.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项。经延伸稽察湖南省湘阴建筑安装总公司移民工程项目部关于移民项目工程款项支出情况,该项目部存在多数项目工程提取现金大额支付。根据项目部提供的银行存款、工程支出账簿及记账凭证核实,项目部财务人员仅凭收款收据、工程承包合同,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421.54万元。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第七条关于“移民项目资金结算应采取转帐支付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的规定。
(五)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经查阅项目档案资料,存在项目资料未及时归档和纳入档案室管理的现象。不符合湘移发〔2010〕5号文第三十二条关于“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建立项目档案。项目档案由项目法人按有关要求建立,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规定。
三、整改意见
(一)严格执行移民后扶政策。一是完善移民后扶人口信息资料,加强后扶人口动态管理。二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放直补资金。三是杜绝移民资金用于非移民区。
(二)加强规划计划管理。一是加强规划管理,科学编制移民规划,并补充“十二五”项目规划变更的审批手续,确保计划跟着规划走,防止计划与规划脱节。二是加强计划管理,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对已变更的计划项目按原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规范后扶项目实施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按规定补充和完善实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审批工作。二是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三是完善移民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和项目审计制度。四是建立项目台账,加强项目管理。五是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四)严格资金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二是规范报账票据和报账审批程序,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减少资金滞留。三是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完善资金审批拨付程序。
(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要求,依据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分计划年度、资金类别、项目类型,分册装订归档,确保项目档案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规范。
四、整改时限
请你局督促湘阴县移民局认真整改稽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在收到整改通知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我局,我局将适时派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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