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移民局(办):
根据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和省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10〕33号)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资金计划。
一、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资金计划
2014年度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移民人数为177.0932万人(直接发放人数135.7303万人,两者结合人数41.3629万人),直补资金为98375.9204万元。其中:
长沙市2650.32万元(直接发放人数4.4172万人);
株洲市3305.64万元(直接发放人数5.5094万人);
湘潭市3728.892万元(直接发放人数6.1814万人,两者结合人数0.058万人);
衡阳市10749.3232万元(直接发放人数15.8851万人,两者结合人数2.7777万人);
邵阳市9827.8634万元(直接发放人数14.5367万人,两者结合人数2.4713万人);
岳阳市9122.1038万元(直接发放人数14.5381万人,两者结合人数1.1559万人);
常德市8365.0346万元(直接发放人数9.6539万人,两者结合人数6.9317万人);
张家界市1906.945万元(直接发放人数2.4617万人,两者结合人数0.9524万人);
益阳市7346.097万元(直接发放人数12.1669万人,两者结合人数0.1303万人);
永州市6724.263万元(直接发放人数5.9519万人,两者结合人数7.6171万人);
郴州市7230.9776万元(直接发放人数11.5906万人,两者结合人数0.7494万人);
娄底市12171.2284万元(直接发放人数10.6896万人,两者结合人数12.0618万人);
怀化市9991.0724万元(直接发放人数15.6288万人,两者结合人数1.9831万人);
湘西自治州5256.16万元(直接发放人数6.519万人,两者结合人数4.4742万人)。
各市州到县人数及资金额度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各级移民机构务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移民资金管理,以银行“一卡通”的形式及时发放移民直补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移民直补资金。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