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移民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查隆回县木瓜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请示》(邵移呈〔2017〕37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5〕47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17年11月2日组织对《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评审意见,按照可研阶段的设计要求和规程规范,修改完善并提交了《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可研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以下简称《规划报告》)。现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规划报告》,此《规划报告》可作为下一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依据。
二、基本同意根据《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中工程规模、正常蓄水位和回水成果确定的建设征地范围。
三、同意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禁止在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湘政函〔2016〕150号),履行了现场调查、公示、确认程序,并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实物指标作为确定移民安置任务的基础资料。
四、同意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暂定库区为2020年,枢纽工程建设区为201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1039人,搬迁安置人口为1661人。
五、同意经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和移民意愿,确定的长效实物补偿方案。根据库区农业生产资料状况和当地农业生产水平情况,水田每年补偿稻谷570公斤/亩,旱地每年补偿稻谷456公斤/亩。
六、基本同意本阶段拟定的集中搬迁安置为主,后靠分散安置为辅的搬迁安置方案。下阶段应在充分征求移民意愿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移民集中安置点方案。
七、基本同意《规划报告》确定的专业项目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案,下一阶段需进一步完善设计工作。
八、基本同意《规划报告》确定的实施总进度及年度计划、水库库底清理、移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和实施管理的相关内容。
九、基本同意《规划报告》确定的补偿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方法和标准。经审核,本阶段征地移民补偿总投资估算为65915.04万元,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为65007.29万元,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为876.54万元,灌区工程建设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为31.21万元。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有关单价和工程量,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建设征地补偿投资概算。
附件: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可研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