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报告》的函

www.57365 www.fhmsmk.com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字体:
  

湘移安置〔2017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湘移发〔201513号)有关规定,2017621日至22日,我局会同常德市移民局、石门县人民政府等组成验收委员会,对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进行验收,并通过了《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现将《验收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验收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抓紧落实处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报告

      2.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阶段移民安置终验委员会成员签字表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7727

 

 

 

附件1

 

 

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

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报告 

 

 

 

 

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

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

2017622

 

 

移民安置验收主持单位: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项目法人:

石门兆恒白沙水电有限公司

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

石门县人民政府

移民安置实施单位:

石门县人民政府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

湘西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分院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

湖南省余辉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时间:2017621日至22

验收地点:石门县

 

 

 

201768日,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向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移民局)呈报了《关于对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阶段移民安置工作进行终验的请示》(常移〔20175号),申请对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进行终验。省移民局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湘移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会同常德市移民开发局、石门县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名单附后),以常德市移民开发局的初验为基础,于2017621日至22日,对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进行验收。

621日,省移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石门县召开了预备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由省移民局担任,副主任委员单位由常德市移民开发局、石门县人民政府担任,委员单位由常德市移民开发局、石门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项目法人以及部分特邀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会议宣讲了验收政策,明确了验收标准,验收委员会委员和代表深入库区进行了移民安置项目现场调查,走访了移民户,并查阅了移民安置档案、资金使用情况等有关资料。   

622日,省移民局召开了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常德市移民开发局、石门县人民政府及移民局、国土局、水利局、交通局、卫计局、审计局、档案局和皂市镇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分院(以下简称设计单位)、湖南省余辉水利水电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督评估单位)和石门兆恒白沙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听取了常德市移民开发局的初验意见,石门县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自验报告和实施工作报告,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项目法人的移民安置工作报告,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经充分讨论,形成了《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报告》。

一、概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白沙水电站工程位于澧水一级支流渫水下游,为渫水干流最末一个梯级电站。坝址位于湖南省石门县皂市镇白沙渡村白沙渡口附近,下距石门县城约13.4km,距渫水汇入澧水干流汇合口约11.1km,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旅游的水利枢纽工程。

水库正常蓄水位74.5m,总库容1939.0m3。电站装机容量1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3996kW·h。枢纽工程于20142月开工建设,20166月大坝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征地移民基本情况

20128月,设计单位编制了《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2012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函〔2012241号文件进行了批复。201212月,设计单位编制了《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20133月,省移民局以湘移函〔201344号文件印发了审核意见。

根据省移民局审核的规划报告,白沙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涉及石门县的1个乡镇、6个村、16个村民小组。水库淹没总面积1631.88亩,其中陆地面积663.27亩,包括耕地69.33亩、园地166.03亩、内陆滩涂427.91亩,水库淹没还影响采砂场3处、电灌站130kW、人渡1处和生活码头1处,水库淹没不涉及搬迁人口,未压覆重要矿产,未涉及文物。

枢纽工程建设区占地影响涉及石门县2个村2个组,工程永久占地81.95亩,其中耕地8.25亩、园地36.71亩、内陆滩涂36.99亩,影响农副业设施砂场1处和电信光缆、移动电缆、广播电视线路各0.2km,不涉及搬迁人口。工程临时用地38亩,其中耕地18亩,内陆滩涂20亩。

(三)移民安置管理体制

白沙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省、市移民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石门县人民政府移民管理部门的移民安置工作。项目法人于201612月与石门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白沙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协议》,石门县人民政府是白沙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并成立了白沙水电站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白沙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项目法人参与移民工作,筹集移民资金,协调解决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设计单位负责技术归口。监督评估单位对移民安置的实施与管理进行监督评估。

二、验收范围、依据和内容

(一)验收范围

枢纽工程建设区(坝区)、库区。

(二)验收依据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2.《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

3.《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湘移发〔201513号);

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

5.《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湖南省石门县白沙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6.移民安置协议及项目资金计划;

7.经批准的有关文件,自验报告;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

(三)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处理、防护工程、库底清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档案管理等。

三、移民安置规划实施

(一)农村移民安置

1.规划情况

库区生产安置人口299人,规划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无搬迁安置人口。

坝区规划生产安置人口58人,规划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无搬迁安置人口。

库区和坝区影响农副业设施采砂场4处,规划采取补偿处理;库区影响电灌站1处,规划采取补偿自建恢复功能处理。

2.实施情况

根据批准的生产安置方案和湘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要求,白沙水电站工程移民生产安置采取了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已按照变更后的实物量和移民安置任务,采用由移民乡镇与移民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移民村与移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方式进行安置,实际完成移民生产安置361人。

库区4处采砂场已签订补偿协议并补偿到位,电灌站已进行补偿处理。

(二)专项设施处理

1.规划情况

规划对水库淹没影响的1处人渡进行补偿处理,1处生活码头采取加固处理。

规划对工程占地影响的移动、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在建设征地以外改线复建,复建长度分别是0.3km

2.实施情况

需复建的通信设施由项目法人进行抬高复建,并已投入正常使用。影响的交通设施由皂市镇人民政府与当地村或权属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兑付了补偿费用,实际补偿人渡2处。复建生活码头7处,由相关村利用补偿费自行组织实施。

(三)防护工程

1.规划情况

规划对中坝线至白沙渡口库岸(左右)1.25km,纳入枢纽工程,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处理,其他32.1km库岸进行待观处理。规划对3处可能浸没的48.5亩桔园采取埋设暗涵的方案进行处理。

2.实施情况

纳入规划处理范围的库岸段已由项目法人结合电站枢纽工程建设进行处理。浸没处理由项目法人委托当地村进行处理,实际处理1处,另外2处位于现有坝址以下,不受水库浸没影响。

(四)库底清理

白沙水电站工程规划库底清理包括建(构)筑物清理和林木清理。库底清理主要实物量:建(构)筑物清理为廖家坪村电灌站泵房、采砂场房屋及输电线杆;林木清理为166.03亩桔园和少量零星果木等。

20171月,石门县疾控中心承担了库底清理工作,412日完工,515日通过了县人民政府自验,验收合格。

四、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移民投资概算情况

根据审核的规划报告,白沙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总投资为1952.40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1106.11万元、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7.74万元、防护工程58.79万元、库底清理5.15万元、其他费用109.07万元、基本预备费102.95万元、有关税费562.59万元。库区概算1625.08万元,坝区概算327.33万元。

(二)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项目法人将移民资金拨付至石门县财政专户,石门县根据相关协议再拨付至移民乡镇、权属人和实施单位。

截至2017620日,项目法人累计拨付移民资金1915.77万元,(其中向县移民专户拨入移民资金1726.57万元,项目法人自行支付资金189.20万元),实际使用1719.09万元,白沙水电站移民淹没补偿已基本拨付到位,批准的补偿标准和投资概算执行较为严格。

五、移民档案管理

白沙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参建各方重视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基本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了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档案装具。相关文件材料正在收集整理中。

六、度汛方案

项目法人已编制白沙水电站工程2017年度汛方案,石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此进行了批复。

七、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库区少量林木清理不彻底,当地人民政府应按要求完成库底清理工作。

(二)水库蓄水前,地方人民政府应发布通告,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水库蓄水后,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应加强库岸稳定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蓄水影响产生的地质灾害应按省移民条例相关规定处理,确保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按照档发〔20124号和湘移发〔201515号文件要求做好移民安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地方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加强移民政策宣传,做好村组土地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八、结论

石门县人民政府重视白沙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协议已签订,征地及移民个人补偿费已拨付到位;专项设施复建工程已完成;防护工程基本完成;库底清理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的验收;移民资金已拨付到位,补偿资金和投资概算得到较好执行;移民档案资料正在收集整理。自验、初验中提出的影响工程蓄水的主要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验收委员会认为,白沙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已满足正常蓄水位蓄水要求,同意通过白沙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