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移民局,省局各处室(中心):
《2017年市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省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市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省移民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确定的2017年各项移民工作任务,推动全省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湖南省水库移民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湘移发〔2013〕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
市州移民局(14个):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娄底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
县市区移民局(含开发区,128个):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岳麓区 、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株洲县、云龙示范区、荷塘区、芦淞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珠晖区、蒸湘区、石鼓区、雁峰区、华新开发区、新宁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城步县、绥宁县、邵东县、新邵县、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平江县、汩罗市、湘阴县、华容县、岳阳县、临湘市、君山区、云溪区、岳阳楼区、屈原区、岳阳经济开发区、鼎城区、武陵区、德山经济开发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津市市、安乡县、澧县、西湖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洞庭管理区、慈利县、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安化县、沅江市、桃江县、资阳区、赫山区、大通湖区、南县、高新区、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资兴市、北湖区、苏仙区、宜章县、嘉禾县、临武县、桂东县、永兴县、安仁县、桂阳县、汝城县、宁远县、双牌县、冷水滩区、江永县、蓝山县、零陵区、祁阳县、江华县、道县、东安县、新田县、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沅陵县、洪江区、洪江市、芷江县、靖州县、中方县、通道县、麻阳县、溆浦县、新晃县、鹤城区、会同县、辰溪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二、考核的内容、指标和方法
对市州、县市区考核采取指标考核、系统内公认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基础分均为100分,其中指标分值为80分,系统内公认度测评分值为20分(省局处室、中心干部与库区移民群众代表参与评估)。
指标考评分两大块:一是重点民生实事和业务工作指标(包括移民安置、产业开发与精准扶贫、避险解困、内部审计、稽察与监测评估、移民培训等);二是效能与党风廉政建设指标(包括基础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效能要求)。
年度考核周期自上年11月1日起,至当年11月31日止。
三、考核的组织和程序
1. 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省局绩效办根据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会同市州移民局和省局各处室(中心)研究制定考核指标,报局党组审定后实施。各市州移民局结合实际,将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市区,形成本地绩效考核方案及实施办法,报省局绩效办审核备案。
2. 日常考核和督查。省局绩效办采取台账管理、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市州移民局完成工作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半年或季度督查。
3. 单位自评。各市州移民局分别于6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将半年自评和年度自评报告材料报省局绩效办。
4. 年终考评。年底,省局绩效办组织对各市州年度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各市州移民局在省局考核前完成对所辖县市区移民局的考评)。
5. 加分与减分。
加分:市州、县市区移民局履行单位法定职能,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经省局党组审定,每次分别加0.5分和0.3分。
减分:对市州的扣分事项,实行台账管理,每半年通报一次。局机关处室(中心)分别于6月底和11月底,向局绩效办报送对市州日常考核台账。
6. 核准考评情况和数据。省局绩效办对年终考核组和各单位报来的数据及情况逐一审核确认。
7. 汇总考评情况。省局绩效办汇总考评情况。得分计算公式为:被评估单位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指标考评得分+系统内公认度评估得分+加(减)分。
8. 审定评估结果。省局绩效办将绩效考评结果提请局党组审定。
四、考评等次和结果运用
(一)按考评综合得分对14个市州移民局依次排名,前7名为优秀单位,其余为合格单位。在县市区移民局中评选24个先进单位。在全省移民系统评选30名先进个人。
优秀市州移民局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经省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局党组审定后,取消评优资格:市州移民部门领导班子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有1人以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所辖县市区移民项目工程建设发生一起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1人以上死亡的;所辖县市区移民维稳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起以上恶性群体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避险解困等重点民生工作,导致省局被扣分的。
先进县市区移民局由市州移民局推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经省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局党组审定后,取消评先资格:未完成省市下达的移民安置、精准扶贫、避险解困、移民培训等任务的;在内审、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受到警示约谈的;移民部门干部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有1人以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移民项目工程建设发生一起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1人以上死亡的;因移民维稳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起以上恶性群体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对被评为优秀市州移民局、先进县市区移民局的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对被评为全省移民系统先进个人的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市州考评的详细结果及得分、扣分情况,向市州移民局一对一反馈,作为各单位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健全绩效考评组织体系
省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连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同志任副组长,陈其新同志为分管局领导,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周群星同志任绩效办主任,杨军、肖建平同志任绩效办副主任,李佳、胥文杰同志为绩效办工作人员。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各明确一名副处长为绩效考核工作联络员。各市州移民局要成立相应的绩效考评工作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抓工作、促发展、惠民生、带队伍”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7年度市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