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党组,省局各处室(中心)党支部:
根据省局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年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省局领导及各处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局领导责任分工
李新连(党组书记、局长):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童康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计划处、后期扶持处、政策法规处,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规划计划、脱贫攻坚、后期扶持、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其新(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资金财务处、稽察处、培训中心、经济服务中心,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资金财务、稽察、移民培训、移民经济服务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袁侃夫(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人事处处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搬迁安置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洁务实做好干部考察任用、有关聘用人员管理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办公室(人事)、搬迁安置、机关党建、纪律检查、机关工会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人事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杨北伟(巡视员):协管机关党建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马志武(副巡视员): 协管移民培训、避险解困、脱贫攻坚联点督查等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责任分工
江泽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履行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管理“三公”经费,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对办公室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周娟华(规划计划处处长):履行规划计划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处干部在后扶结余资金、库区基金等资金项目安排上秉公办事,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廉洁务实做好移民后扶规划与年度计划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实施情况检查等工作。对规划计划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李相甫(搬迁安置处处长):履行搬迁安置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处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水库移民淹没补偿费等;廉洁务实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前期文件审查审核、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移民安置验收、在建水库移民后扶人口指标核定和移民安置执法检查、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搬迁安置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宋选宝(后期扶持处处长):履行后期扶持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处干部在后扶资金监督管理中做到按政策办事,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廉洁务实做好移民后扶规划600元以内项目的审查审批(备案)管理、实施管理和移民后扶应急资金、遗留问题处理资金、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对后期扶持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张晓辉(资金财务处处长):履行资金财务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处干部在移民资金征缴、管理、拨付等工作中按规定办事,遵守廉政规定;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廉洁务实做好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工作。对资金财务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王雪平(政策法规处处长):履行政策法规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处干部依法依规接待移民来信来访,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移民信访举报复核、移民安置听证会的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对政策法规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王胜芳(稽察处处长):履行稽察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处干部在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中按规定办事,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廉洁务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和情况监测评估招投标、监测评估报告评审等工作。对稽察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王克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局机关工会主席):履行机关党委和局机关工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局党组认真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党组书记上党课、党组中心组廉政知识学习等主体责任日常工作;会同机关纪委抓好机关廉政建设;管好党费、工会会费,指导和监督建整扶贫工作队及机关支部联基层工作合理开支有关费用,防止违规用钱,树立良好形象。对机关党委党员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工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钱本章(机关纪委书记):履行机关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局党组和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负责全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以案释纪警示教育。会同人事处、机关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防范信息化建设工作廉洁风险。对机关纪委和参与信息系统建设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颜跃红(培训中心主任):履行培训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所辖工作部门和干部职工在管理使用移民培训经费、开展监理工作、从事移民培训大楼经营等工作中按规定办事,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加强对全省移民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管理员工。对培训中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樊孝辉(经济服务中心主任):履行经济服务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所辖工作部门和干部职工在移民产业服务和实体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按规定办事,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依规依纪依法管理员工。对经济服务中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责任分工认识。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具体分工,明确责任,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的客观要求。局党组成员和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提高对责任分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及时部署,精心组织,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认真落实好责任分工。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的工作任务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分解到人。
(三)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分工后,有关领导干部既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又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领导成员之间、处室(中心)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要加强与机关纪委的联系,随时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同时,要加强对分管范围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领导干部要追究有关责任。凡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受群众举报、经纪检部门查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者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凡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领导机关通报、问责的,处室(中心)和相应责任人年终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中共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党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