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我是湖南邵阳市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村的村民,我父母为下源水库移民户,因一些原因,父母一直在江西省靠种田为生及供我们子女上学读书,在江西时没有房子住,仅用山上木头搭建了一栋茅草屋,虽然日子清贫,但也就这样过来了,现在父母年事已高,叶落终究要归根,但苦于湖南老家没有房子(原来的老土砖房已破烂不堪),父母均年近花甲,无奈我们子女又还在读书,无经济来源,听闻政府对移民户建房有补助,所以今年我父亲想借此机会,向亲戚借钱建房,听村长说,如果要申请补贴的话,今年开建,就要在今年10月份之前完成并入住,但目前未见具体的补贴政策下达,所以,我想了解这个政策的详细情况,针对下源水库移民建房补助到底要达到什么标准可以申请,国家的移民建房补贴又是如何分配的呢?
回复:
来信收悉:
根据《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湘移发【2017】7号)第三条规定,避险解困试点建房补助标准为进县城安置的每人补助2万元;进乡集镇或跨乡镇中心村寨安置的每人补助1.5万元;搬迁到中心村寨安置的每人补助1.2万元。第三批试点工作完成时间为2017年底。